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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公开竞争招租公告(2021年第一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7日至 2021年1月19日(8:00-11:30;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2楼,联系人:林先生、郭先生 电话:2360356。
四、报名方法及参加竞租资格:在报名截止日前,意向竞租人须提供下列身份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方可参加公开竞争招租(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合,恕不接受报名)。
1、意向竞租人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签名)或持授权书的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
2、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若意向竞租人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竞租保证金的,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承诺书,且承诺书上有意向竞租人和第三方共同签名/盖章)。
3、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其他组织(含其关联企业)及其股东或合伙人和自然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得参加公开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的;
(2)与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恶意违约或违约被起诉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市国有企业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征信报告有不良记录的;
(7)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4、其他条件:
(1)出租标的按现状出租。
(2)《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我司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竞价。
(3)中标人应自行对现场基坑进行平整改造及承担相应费用,到期后不得破坏。
(4)中标人如对场地进行改造,应事先经招标人同意,并承诺在合同解除、终止之日前恢复原状,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如中标人未恢复原状,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5)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6)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五、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 2021年1月19日17:00前将竞租保证金(人民币)转入我公司指定账户: 户名: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厦禾支行,账号:35101561001052509366。竞标保证金确保到账为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必备资格条件之一。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1)竞租保证金原则上由意向竞租人缴纳;(2)不接受至公司现场缴款,请到银行转账;(3)若是委托第三人代缴的,还要写明为谁代缴。
六、招租形式:以公开竞价租金出价最高者中标。如报名期限届满时只有一家单位(个人)报名参加公开竞争招租,则以招租公告的竞租底价为中标价。
七、看样及联系人:
(1)看样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请提前1天预约。
(2)联系方式:联系人林先生、郭先生,电话: 2360356。
八、开标时间、地点: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于 2021 年1月21日下午15 : 30前携带本公告规定的有关身份证件、资料的原件至招租人所在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幢 28层翼展天地厅;联系人:林先生、郭先生;联系电话:2360356 。
九、特别声明:
1、竞标人需充分了解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并自行办理经营所需资质,不得以无法办理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及要求赔偿。
2、承租人须遵守我司发布的《租户信用评分规则》(详见附件)。
具体以招标说明书为准。
厦门海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