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会展中心-展览中心项目光伏发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厦门新会展中心-展览中心项目光伏发电工程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最高限价: 于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发布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翔安区 ;
2.2.项目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滨海东大道,利用厦门新会展中心展区屋顶,拟采用柔性光伏组件,总装机容量约为3.3MW。预计年发电量320.1万度。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电力工程 ;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总承包人须完成使完工并交付后的本合同项下分布式光伏电站工程能够达到国家及行业的强制性验收规范、满足政府主管机构及电网入网和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的要求而需要实施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主要设计及建设内容包括光伏系统、逆变器变压系统、10KV升压系统、二次通讯及保护系统的设计、采购和施工总承包建设,具体内容为:(1)设计:工程勘测、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电力接入设计、全厂施工图设计、非标准设备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纸质和电子版,其中电子版图纸为2015版CAD文件)(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所列全部工程内容的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测、试运行、消缺、性能保证、验收考核、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和模拟清单所列内容为准)(3)采购:本项目所需材料设备的制造(采购)、运输、接收、保管、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等(4)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及缺陷责任等。其中,本招标项目 应用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 于投标截止时间七天前发布 。
2.5.工期要求:本项目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①提供施工图图纸: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天内提供。②组件到现场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③现场施工、调试完成:2023年6月25日。④并网发电:2023年7月20日;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最新版《光伏电站设计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上述标准(规范)在项目执行期内有更新的,按最新标准执行 。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 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类别、等级)(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资质甲级,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要求)。
(2)施工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类别、等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本招标项目 接受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应由具备 施工资质(设计资质/施工资质) 的成员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工程管理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同时具备有效的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 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同时具备一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总装机容量3.3MW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且该业绩已完成并网竣工验收,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作为独立投标人或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予以认定。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不多于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
4.2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4 月 26 日 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年 5 月 5 日 17 时 30 分 00 秒到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七星一号大厦1502区 购买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人民币,图纸 / 元,售后不退。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十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应于2023年 05 月 16 日上午 09 时 30 分之前提交到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七星一号大厦1502区开标室 。
7.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履约担保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开具的见索即付的国有银行保函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从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天止。履约担保在期限满14天内无息退还。采用银行保函的,若合同约定履约担保期限未到期而承包人提交的履约担保有效期已届满,承包人应14天内提供新的有效的履约担保,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供,发包人有权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与首次提交履约担保同等金额的工程款作为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对此不得提出异议。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www.ccregroup.com) 上发布 ,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如答疑文件、补充通知、延期通知、控制价通知等),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www.ccregroup.com) 发布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关注并及时下载。
招标人: 厦门国贸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座15楼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youlin.zhang@ccregroup.com
电话: 0592-5570601 ,传真: /
联系人: 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号七星一号大厦1502区 ,邮编: 361012
电子邮箱: 344171664@qq.com
电话: 15305926076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