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资产出租竞标公告(海翼园区2023年第三十九批)
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决定委托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网上竞标方式确定位于海翼大厦A11层、A24层、厦门市集美区灌口南路668、灌口中路998等12个标的的承租人。注意本次竞标是通过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www.xmscgs.com)网上竞标系统操作进行,报名应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并同时在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上注册上传资料并报名竞标标的。房产信息和竞标规则等事项如下。
一、报名确认方法
标的1-2的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中国国籍)。
标的3、标的12的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
标的4-11的报名条件为: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机构组织、个体工商户、自然人。
(二)线下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企业法人及其他机构组织: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或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法人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截止之日前90天内)。
个体工商户:
1、经营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
自然人:
1、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经营者的征信报告原件(信用报告出具日期在公告之日前90天内)。
上述报名材料均须加盖意向竞价人公章,多页的需骑缝加盖公章。
纸质资料递交地点:厦禾路668号海翼大厦B栋22楼,联系人:郭先生,电话:13860428588。
金龙路98号,联系人:林女士,电话:15160090236。
(三)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或个人(含其新设立的企业)不能参加竞争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其所属企业租金的;
2、存在恶意违约或存在被司法机关判定为承当违约责任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国贸控股集团、海翼集团或其他厦门市国有企业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二.特别约定事项:
(一)标的1-标的2:
1.物业管理费:10元/m²(内含2元公维金)。
2、出租资产按现状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租赁期间,请认真考虑装修投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不得在场地堆放化学危险品(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感染性物品等)。
5、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出租资产全部或部分转让、转租、转借、抵押或以任何变相方式由他人使用;
6、中标人为自然人的,应于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在租赁房屋注册一家以中标人为股东或法人的公司。并且,中标人应与出租人签订补充协议,同时中标人为新注册的公司提供担保,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与中标人的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
7、竞价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如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计租日从原合同到期日第二日起算;如非原承租人竞得,则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房屋腾退后的现状移交标的房屋。
(二)标的3: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5元/㎡/月,按租赁面积计算;空地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承租人确需转租的应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转租。
(三)标的4-标的11:
1、房屋建筑物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00元/间/月,每三个月一付,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2.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3.租赁期内,承租人确需转租的应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转租。
4.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5.各标的承租人应当缴交水、电费保证金500元,如前述保证金少于承租人1个月水、电费总金额的,则承租人应当按前述两者的差额预交水、电费,并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四)标的12:
1.敞篷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1.5元/㎡/月,按租赁面积计算,洗车场不收取物业管理费。
2.租赁期内,承租人确需转租的应向招租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招租人书面同意后方能转租,且转租价格不得高于其原承租价格。
3.公开招租过程,只有一个符合条件者报名的,可以按其实际报价但不低于底价签订租赁协议。
4.租赁期内,租赁标的因招租人项目开发建设需要,招租人有权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责任。
5.承租人应当缴交水、电费保证金1万元,如前述保证金少于承租人1个月水、电费总金额的,则承租人应当按前述两者的差额预交水、电费,并由承租人另行支付给招租人或招租人指定的单位。
6.各标的承租人的控股股东 (指合计持股比例三51%的股东,前述股东可以为一人或多人,股东多人的应包含有最大股东在内。)须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就承租人应付招租人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违约金、房屋占用费以及招租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实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清场费、保全费、公证费等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前述承诺须由承租人做出承诺的股东本人签字加按手印。
(五)成交后,中标方须与我司指定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六)承租人须遵守我司发布的《承租方信用评分规则》。
三、通过资格审核的竞价人须登录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xmscgs.com)的房产出租网上竞标系统,在网上注册账号,上传注册所需材料。
网上报名电话:2381736,赵先生;5838035,任先生。
四、竞标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17:00止。
缴交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3年11月30日17:00止。
五、网上竞标时间:2023年12月1日9:30-10:30为自由竞价阶段,10:30起为限时竞价阶段。
六、竞标保证金缴交注意事项:
(1)须在竞标保证金截止日期前以转账方式缴交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款。
(2)竞价人须以竞价人名义缴交保证金,不接受委托代缴。
(3)转账需备注“竞租标的的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收款单位:厦门顺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592902122410201
开户行:招商银行厦门分行嘉禾支行
注意:全部标的的竞标保证金均须转入此账号
附件1.资产出租竞标规则
附件2.竞标出租资产明细(园区23年第三十九批)
附件3.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海翼、七星大厦使用)
附件4.厂房租赁合同范本
附件5.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办公、写字楼、店面)
附件6.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租赁厂房、仓库、空地)
附件7.承租方信用评分规则
厦门海翼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