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资产公开招租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厦工重工拟将下列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竞价选定中标者,现予公告如下:
一、资产出租基本信息
1、资产名称: 小区住宅
2、资产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金国里30号707室
3、资产用途: 居住
4、建筑面积: 100.81m2(3房1厅1厨2卫)
5、竞租底价: 3000元/月(空房,没有家具及电器)
6、竞租保证金: 4000 元。
7、租赁期限: 2年,租赁期限自实际交接日期起计
8、租金递增: 无
9、装修免租期: 无
二、报名时间: 2020年5月23日至2020年6月1日(8:15-12:00;13:30-17:30)。
三、报名地点: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铁山路585号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
四、报名方法及参加竞租资格
在报名截止日前,意向竞租人须提供下列身份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指定报名地点办理登记,方可参加公开竞争招租(材料不完整或条件不符合,恕不接受报名):
1、意向竞租人为自然人:
(1)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
(3)报价书。
2、意向竞租人为企业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
(1)企业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和机构组织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已足额缴纳竞租保证金的付款凭据(若意向竞租人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竞租保证金的,须提供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承诺书,且承诺书上有意向竞租人和第三方共同签名/盖章);
(4)报价书。
3、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竞标招租:
(1)有拖欠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租金的;
(2)与海翼集团及所属企业存在恶意违约或违约被起诉的;
(3)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4)被列入厦门市国有企业或海翼集团承租信用体系负面名单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其他可能影响全面履行资产租赁合同的情形。
五、竞租保证金
1、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应按要求将竞租保证金转入厦工重工指定账户。户名: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账号: 4100020409022131577 。
2、缴交竞租保证金注意事项:(1)竞租保证金原则上由意向竞租人缴纳;(2)不接受至公司现场缴款,请到银行转账或现金缴付;(3)若是委托第三方代缴的,还要写明为谁代缴;(4)在银行现金缴付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竞租保证金”;(5)竞租时要提供缴款单据原件复核。
六、招租形式:以公开竞价租金报价最高者中标,月租金每次竞价加价幅度为100元。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具有优先承租权。如报名期限届满时只有一家单位(个人)报名参加公开竞争招租,则以招租公告的竞租底价为中标价。
七、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
开标地点: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 陈延国 ;联系电话: 13860123968
八、特别约定事项
1、未违反竞租规则,竞租保证金可以退还:(1)中标人: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中标人按合同约定交纳。(2)其他未中标人:10个工作日内退还。
2、租赁履约保证金: 4000元。
3、租金缴交方式:每3个月为一期,于每期第一个月的5日前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期租金。
4、合同生效时间:中标人按约定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之日生效。
5、登记后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出租人有权取消报名资格。报价低于竞租底价的为废标。
6、承租人不得违章搭盖,《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则自行终止,房屋装修、搭建一概不予补偿,到期后出租人有权收回或重新公开招租。
7、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起90日内,出租人未能交付该房屋,则出租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但如果出租人交付房屋逾期超过90日,则承租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出租人除全额退还承租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及预付租金(不计利息)外,不承担任何责任。
8、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维修费、物业管理费、公共维修金、水费、电费、水电公摊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由承租人承担。
9、招租人对该房屋另有他用时,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一个月内应无条件退出该房屋。
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2日